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(2025年修改通报)
9月19日,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《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(2025年修改通报)》(2025年第17号公告),通报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本次修改涉及的内容主要在以下章节:
第一篇总则:第1章通则
第二篇检验与发证:第3章检验项目(第2节初次检验项目;第3节年度检验项目)
第三篇载重线:第3章干舷计算(第2节基本干舷与干舷修正)
第六篇完整稳性:第2章完整稳性衡准(第3节初重稳距与复原力臂曲线特性衡准;第5节应校核的装载状况),第3章稳性手册(第1节稳性手册内容;第2节防止倾覆的一般预防措施)
第七篇轮机:第2章机械设备
第八篇电气装置:第6章船内通信与报警系统
第九篇防火、探火、灭火:第2章船长大于或等于60m船舶的消防措施,第3章船长大于或等于45m但小于60m船舶的消防措施,第4章船长大于或等于30m但小于45m船舶的消防措施,第5章船长小于30m船舶的消防措施
第十篇救生设备:第2章救生设备的要求(第1节救生艇筏的配备),第3章应变部署表
第十四篇船员舱室设备:第1章通则,第2章船员舱室设备与其他